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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1861年2月19日宣言》<-->《省、县、地方机构法令》
《农民改革法令》 〖类型〗典籍文献类 〖时间〗1861年 〖地点〗俄国 〖内容〗 1861年,沙皇签署《农民改革法令》。该《法令》由17个文件组成,包括《关于农民脱离农奴依附地位的总法令》、《关于赎买法令》、《地方法令》等。改革法令宣布废除农奴制,农民获得人身自由。地主不能买卖和交换农奴、不能禁止农民结婚和干涉其家庭生活。农民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订立契约,从事商业、手工业,拥有动产和不动产;农民可获得一块份地和宅旁园地。农民依法交60卢布赎金,6个月后即可获得宅旁园地所有权。农民取得份地,须经地主同意,缴付赎金。在赎取份地前,农民仍要向地主服“暂时义务”;以村社为单位实行连环保制度,未经允许农民不得随便到外地谋生。
《1861年2月19日宣言》<-->《省、县、地方机构法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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