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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中期面临严重的社会危机<-->强兵措施(强兵之法)
富国措施 〖类型〗政策类 〖时间〗宋神宗时期 〖地点〗北宋境内 〖内容〗 (1)青苗法:每年青黄不接时,政府贷款或谷物给农民,收获后偿还,加收20%的利息。这样既能使农民免受高利贷盘剥,又能增加政府财政收入;但一些地方官府强制借贷,硬性摊派,且利息较高,引起社会不满. (2)农田水利法:政府鼓励开垦荒地和兴修水利工程。保证了灌溉,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,使政府税收增加。 (3)免役法,又称募役法: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,按贫富等第收取免役钱,雇人服役。不服役的官僚、地主也要出钱,相应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,保证了生产时间;但对贫苦人来则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(4)市易法:政府在东京设置市易务,出钱收购滞销货物,市场短缺时再卖出。打破了大商人对市场的垄断,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。 (5)方田均税法:政府重新丈量土地,核实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,按照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,官僚、地主也不例外。增加了国家的田赋收入,部分减轻了农民的赋税负担。 (6)均输法:要求发运使依照“徙贵就贱,用近易远”的原则,采购物资。协调政府物资采购,节省国家开支。
北宋中期面临严重的社会危机<-->强兵措施(强兵之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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