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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

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
(1)演变的根本原因;生产力的发展
(2)主要形式:原始社会的公有制;奴隶社会的井田制;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。
(3)原始社会的公有制:原始社会,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,人类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的生活,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,公社成员集体耕种,平均分配。随着生产力的发展,原始社会解体。
(4)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──井田制:商周时期,土地制度逐渐演变成国有制,土地归国王所有;在此制度下,具体推行了井田制,其特征是:①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。国王把直接控制之外的土地,分封给诸侯,诸侯又将土地分赐给卿大夫。受田者只有使用权,没有所有权,只能世代享用,不能转让与买卖,并要向国王承担义务;②诸侯、卿大夫强迫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,并支配所有的劳动产品;③西周时期,耕地阡陌纵横,形同井字,称为井田。
春秋时期,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(铁犁牛耕的出现),私田大量增加;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,进行税制改革,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。导致井田制的瓦解,新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形成了。
(5)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:战国时期,以商鞅变法为代表的各诸侯国通过变法活动,以法律形式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。唐后期起,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。明朝中后期起,土地高度集中,农民纷纷丧失土地,封建土地所有制已成为农业发展的桎梏。
封建土地所有制具有以下特点:①大大小小的封建地主占有全国大部分土地,并利用政治经济特权,大量兼并农民土地。②广大农民只有很少土地,或完全没有土地,受到封建国家和地主的残酷剥削和压迫。③封建政府和皇帝还直接掌握一部分土地。封建国家在不同时期管理和使用政府控制的土地形式,主要有屯田制和均田制等。明朝后期,土地的高度集中,农民提出“均田免粮”口号,说明封建土地所有制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桎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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