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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知识点梳理

重点知识点梳理
1、光荣革命
(1)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:1640年
(2)1649年:英国国王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
(3)克伦威尔独裁统治(1653-1660)
(4)斯图亚特王朝复辟(1660-1688)
(5)光荣革命:1688年,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完成
2、《权利法案》(1689年)
(1)背景:“光荣革命”中,国王是被议会请来的,国王权力不再是神授而是来自议会的。
(2)内容:
①立法权:国王无权废止法律;
②财政权: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;
③军事权:不经议会同意,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;
④司法权:未按法律程序,不得拘捕臣民;
⑤言论自由权: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
⑥其他:必须定期召开议会
(3)目的:限制王权,扩大议会的权力
(4)结果:把实际权力逐渐转移到了议会手中,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,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,从而奠定了君主立宪制的基础,为限制王权提供了宪法保障。
3、责任内阁制的形成(18世纪中叶)
起源:枢密院→内阁(最高行政机关)
②乔治一世:国王不出席内阁会议成为惯例
沃波尔:1721年,第一任首相,开创了下院多数党领袖任首相并组阁的先例
④18世纪中叶:责任内阁制形成并得以完善(议会取得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控制权)
内阁掌握实权,国王统而不治;国王形式任命内阁,但内阁不对国王负责,只是形式上向国王汇报。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,对议会负责;议会对内阁进行监督;议会可以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,内阁可以解散议会。
4、1832年议会改革
(1)背景:
根本原因:工业革命的开展;
②旧选举制的弊端;
③新兴工业资产阶级为谋取参政权所进行的积极斗争;
④英国群众斗争的高涨。
(2)改革措施:选举资格的改革、议会名额重新分配。
(3)结果: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更多的参政权与选举权,而工人、贫民的政治权利仍然受到种种限制。
5、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
①国王是国家元首,扮演仪式性的角色,国王统而不治,没有实权;
②首相是政府首脑,由议会中多数党的领袖担任;责任内阁名义上是对国王负责,实际上是对议会负责;
③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,掌立法权、财政权,可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,首相可以解散议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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