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定义:凡能写成$\dfrac{q}{p}(p、q都是整数,且p \ne 0)$形式的数,都是有理数.正整数、$0$、负整数统称整数;正分数、负分数统称分数;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.注意:$0$即不是正数,也不是负数;$-a$不一定是负数,$+a$也不一定是正数;$\pi$不是有理数;二、有理数的分类:分类方法1分类方法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