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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从图上看,横向互逆,纵向互否,交叉互为逆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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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确理解四种命题的相互关系
(1) 四种命题是相对而言的,一经指定一个命题是原命题后,这一命题的
逆命题、否命题和逆否命题就被确定,当改变原命题时,则其他三个命题
也随之改变。
如:设“若x>3,则x>1”为原命题,
则它的逆命题是“若x>1,则x>3”,
否命题是“若x≤3,则x≤1”,
逆否命题是“若x≤1,则x≤3”
但当以“若x≤3,则x≤1”为原命题时,
则它的逆命题是“若x≤1,则x≤3”,
否命题是“若x>3,则x>1”,
逆否命题是“若x>1,则x>3”
(2) 两个等价关系不变,即不论以哪一种形式的命题为原命题,
原命题与它的逆否命题,原命题的逆命题与原命题的否命题都是等价命题。
从本质上看,即当一个命题的条件和结论与另一个命题的结论和条件刚好
相互否定时,这两个命题一定是等价的,它们具有相同的真假。基于这一
点,在证明命题时常可采用变更命题的技巧性手法,欲证一个命题,可以
构造它的逆否命题,改证它的逆否命题。
(3)一个命题的否定应当包含除了本身以外的所有情况。
如:“都相等”的否定应为“不都相等”,即至少有两个元素不相等。
“p或q”与“┐p且┐q”互为否定;“一定是”的否定是“一定不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