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不等式 §6.2 不等式的证明
二、重点难点 重点:理解并掌握不等式证明的几种常见方法
难点:不等式证明常见方法的综合与灵活应用
三、特别提示 (1)用作商比较法时,要注意除式的符号,否则易出错,因为AB>1,若B>0,有A>B,但若B<0,则有A<B. (2)用分析法证明不等式时,不要把“逆求”错误地作为“逆推”,分析法的过程仅需要寻求充分条件即可,而不是充要条件,也就是说,分析法的思维是逆向思维,因此,在证题时,应正确使用“要证”、“只需证”这样的连接“关键词”. (3)综合法往往是分析法的逆过程,表述简单,条理清楚,所以实际证题时,可将分析法、综合法结合起来使用,即用分析法分析,用综合法书写. (4)在应用换元法时,要注意新变量的取值范围,即代换的等价性.如a+b=1,a、b∈ℝ,就不能换为a=cos2θ,b=sin2θ,必须在a≥0,b≥0的条件下才可这样换元.而均值代换就没有这样的限制,若a+b=1,a、b∈ℝ,则可设a=12+t,b=12-t(t∈ℝ). (5)在应用放缩法时,放缩一定要有目标,要恰到好处,过大或过小都不能达到目的.而目标常常要从证明的结论去考查和转化.
应用举例 一、应用特点 1、用比较法证明不等式 2、用分析法证明不等式 3、用放缩法证不等式
二、案例示范 (回味相关知识与方法,寻找解题办法,若有困难,可以参考“提示”,还有困难,可以参考“解答”或倾听老师的分析示范)
1、(1)已知a<b<c,求证:a2b+b2c+c2a<a2c+b2a+c2b (2)求证:a2ab2bc2c>ab+cbc+aca+b(a>b>c>0)
评注:(内容)
评注:放缩法就是欲证明A≥B,则可通过适当放大或缩小,借助一个或多个中间量,使得B≤B1,B1≤B2≤…≤Bi≤A(或反之),再利用传递性,达到证明的目的,这种方法叫放缩法,运用放缩法的关键是放缩要适度,放得过大或过小,都不能达到目的.
实践体验 (在实践中提高能力,在体验中反思感悟,力求独立,力求提高.)
1、设a>b>0,求证:a2-b2a2+b2>a-ba+b
评注:用作差法证明不等式的步骤是:①作差;②变形;③判断符号.其中关键的步骤是“变形”,一般变形的手段是把差式因式分解、配方等.变形结果往往是:(1)变形为常数;(2)变形为非负实数(如完全平方数、绝对值等);(3)变形为n个因式的乘积(或商)的形式.总之,变形的目的是有利于下一步判断符号;在判断符号时,要有详细的叙述过程,有时还要局部的用基本不等式进行证明或者分类讨论.在使用作商法比较时,要注意说明分母除式的符号.一般来说,证明指数不等式时常用作商法,而证整式不等式、分式不等式、对数不等式时常用作差法,其原则是看是否有利于变形.
评注:分析法和综合法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法,分析法的证明过程,恰好是综合法的分析、思考过程,综合法是分析法的逆过程.事实上,单纯应用分析法证题并不多见,常常是在分析过程中,综合条件、定理等因素进行探索,把分析与综合结合起来,形成分析综合法.
参考答案
学习感悟 1、不等式的证明,方法灵活多样,综合性强,证明时不仅用到不等式的性质、不等式的证明的技能、技巧,有时还要用到其他数学知识. 2、利用基本不等式证明不等式时,一要考虑字母或字母组合是否为正,二是考虑相应的积(或和)是否为定值,三要考虑等号成立的条件. 3、分析法的思维是逆向思维,它能增大思维的发散量,有利于发展求异思维,但综合法表述简单、条理清楚,所以在实际证题中,常用分析法分析,用综合法书写. 4、注意:用分析法证明不等式往往把“逆求”错误用作“逆推”,分析法过程仅需寻求充分条件即可,而不是充要条件.用分析法证明不等式一定要注意正确使用连接“关键词”,如“要证”,“只要证”等. 5、用反证法往往是当原命题证明不易,改证其逆否命题.解题的实质就是否定结论导出矛盾,从而说明原结论正确,反证法中否定结论要对结论的反面一一否定,不能遗漏,且应在推论论证中作为已知条件使用.反证法适宜证明存在性问题、唯一性问题、带有“至少一个”或“至多有一个”等字样的问题. 6、换元法是不等式证明中的重要方法,常见的有三角换元、均值换元两种,在应用换元法证题时,要注意换元的等价性,三角换元有一定的规律、问题中若含有“x2+y2=R2,x2+y2≤R2,R2-x2”等,可以考虑作“三角”代换. 7、放缩法是不等式证明中最重要的变形方法之一,放缩必须有目标,而且要恰到好处,目标要从证明的结论考察,常用的放缩方法有添项、减项、利用分式的性质、利用不等式的性质、利用已知不等式、利用函数的性质进行放缩,如(a+12)2+34>(a+12)2;1K(K+1)<1K2<1K(K-1);2K+K+1<1K<2K-K+1等.除了上述不等式证明的方法外,不等式还有判别式法、单调性法、构造法、数形结合法、数学归纳法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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